鄂电大教字〔2016〕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6〕1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电大制定《2015年度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2015年度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并启动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湖北电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市、县级电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省、市、县电大“四级联动”模式和相关方案,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评选条件严格按照相应实施细则执行,并按照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附件3)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国开奖学金纸质材料于2016年5月15日前提交到省电大教务处学生科,省级奖学金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2、请各市、县级电大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分配名额(附件3)上报各项奖学金候选人材料,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统一格式,整理规范,认真填写候选人汇总表和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两种申请表必须分开填写;“申请理由”必须由本人填写,字数控制在400—600字;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均需打印件,不接收手写材料),成绩单需在教务管理报表系统里打印方为有效,学员照片需要两张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片(背面请注明教学点和学名姓名)和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3、请各市、县级电大于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11月1日前向省电大报送总结材料(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省电大将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4、请各单位将银行账号信息表报省电大教务处学生科,用于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向各市电大拨付奖学金(附件4)。
5、请各单位收到奖学金后务必将收据(加盖财务公章)寄至省电大教务处学生科(收据要求:一定是非税收入发票,不能用“往来” 发票)。
联 系 人:张菁 王小莉
联系电话:027-87526218
邮 编:430074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巷民族大道26号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学生科
附件:点击下载
1.2015年度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2.2015年度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3.湖北电大系统2015年度奖学金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各单位银行帐号信息表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