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外聘教师管理规定(试行)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7:08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提高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落实教学环节,逐步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外聘教师的界定

外聘教师是指湖北电大导学中心在本校现有在职人员以外聘请的,承担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内教师或高校教师。

二、聘任原则

1.相关课程缺乏课程责任教师的情况下可外聘教师。

2.每位外聘教师每学期承担开放教育课程门数应在6门课程以内。如有特殊情况,外聘教师所在教研室可向中心提出特别申请。

三、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及责任心。

(二)有三年以上的高校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教研水平,了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三)身心健康,能按照中心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

(四)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内教师或其它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

四、聘任程序

1.各教研室在每学期结束前,填写外聘教师申报表,办理下学期外聘教师申报手续。初次提交聘用申请的教师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资质材料原件供聘用部门进行任前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供聘用部门存档。

2.资格审查合格者,教研室应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任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进行考核。

3.考核合格者,与导学中心签订聘任协议书(附件1),明确聘期、任务和待遇等相关事宜,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岗位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和有害身心健康的观点。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治学严谨,能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三)了解开放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把握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注重学生思想政治、专业水平及实践技能的多重培养。

(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不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向所在教研室或导学中心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把握好教学进度,掌握好重点和难点,完成开放教育的各项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六)严格遵守以下教学基本要求:1.普通话授课;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3.不随意缺课或私自调课,因事请假须提前三天向导学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4.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导学中心相关负责人。

六、管理与考核

(一)外聘教师所在教研室对其下达教学任务,切实开展任前培训,并负责进行对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督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及导学中心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三)导学中心各教研室及党政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授课情况。若出现违反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且不认真整改者,在聘用期间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应及时解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者,及时上报学校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由导学中心各教研室及党政办公室负责进行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续聘与核发酬金的主要依据。

(五)外聘教师的工作量由导学中心核算,核准后按学期发放酬金。

(六)导学中心要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反映良好的,可以优先续聘。

(七)导学中心将于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进行梳理,续聘者将继续下达教学任务书。对于无法继续承担开放教育责任教师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导学中心将给出书面通知(附件2)。

(八)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并经导学中心调查确认,立即中止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者;

2.传播不法或非科学信息者;

3.道德败坏或学术不端者;

4.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5.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者;

6.故意损害同事关系,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影响团结者;

7.因教学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教学事故者;

8.无故旷教四学时以上者;

9.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应强烈者。

七.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归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6月3日

附1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开放教育

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聘用单位: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

受聘人员:身份证号码:

聘用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开放教育专业兼职教师,担任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受聘人员义务

(一)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研室工作安排。

(二)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认真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三)按照学校制定的导学环节标准化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每天上网进行课程导学,回答学生发帖提问。

2.按导学环节标准化要求和教研室下达的课程教学任务书要求,定期完成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及辅导资源文本信息上网发布任务。

3.根据需要参加课程期末考试命题,配合所在教研室参加期末统一阅卷工作。

4.配合教研室完成资源建设工作任务。

5.协助教研室开展专业学科建设,参加专业实施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定。

6.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

7.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任务(例如有关教学评估、检查等工作的材料准备等)。

二、受聘人员待遇

1.劳动报酬:聘用单位按统一规定根据受聘人员所负责课程按工作量给予报酬,报酬标准按学校规定的职称等级、工作量管理办法计算,按学期支付。

2.受聘人员根据教学需要参加期末考试命题、期末统一阅卷、直播课录制等工作,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报酬。

三、解除协议条款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协议:

1.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二)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受聘人员有权利解除聘用协议。

四.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聘用部门、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六.本协议自签署之日开始生效。

聘用部门(盖章):受聘人员(签章):

20年月日

附2

导学中心外聘教师停止续聘通知书

老师:

由于湖北电大导学中心,于20年月日起您将不再负责

课程网上教学及其相关工作。

非常感谢您在导学中心的辛勤工作!

同时,祝愿您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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