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微课课程开发,提升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师微课建设水平,提升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促进网络学习资源共享与应用,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微课是指运用技术按照认知规律,呈现碎片化学习内容、过程及扩展素材的结构化数字资源。
第二条 微课由学习视频或软件、配套课件、学习基础(延伸)资料或建议(外链)、学(教)案等要素组成。
1.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的有效融合,可视化、碎片化、非线性的学习视频与交互软件,可使学习者易于完成知识与技能的建构。
2.配套课件是配合微课主体的说明与补充,适应学习者的学习与教师的教学需要。学习基础资源是支撑微课主体的基础资源,方便学习者寻找学习的基础与支撑点。
3.学习延伸资源是微课学习的后续发展指向或进阶学习资源或路径,方便学习者持续学习。
4.学(教)案则是为学习者提供知识或技能的思维可视化学习路径,或者是提供教师教学思维、智慧的可视化路径。
第三条 微课按其作用不同分为知识性微课、技能型微课、情感类微课以及导引类微课。
1.知识类微课是指应用传统与现代的技术,通过科学合理的教学设计,为知识获取者提供碎片化、可视化、结构化、
非线性的学习支撑。如学习的重点、难点、定理、定律、理论、概念、效应、规则、原理等,均属于此类。
2.技能类微课是指应用传统与现代的技术,通过科学合理的教学设计,为技能获取者提供碎片化、可视化、结构化、非线性的学习体验。如实验、操作、实训、解题、答疑、游戏、研究性学习等,均属于此类。
3.情感类微课是源自“以人为本”的理念,遵从人的心理情感特点,运用信息技术赋予丰富的媒体,通过感知觉触发人的情感反应,使其逐步建构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如艺术欣赏、心理健康、情绪培养、压力缓解、化解矛盾、兴趣发现、情感交流等课程,均属于此类。
4.导引类微课是指运用信息技术,为信息获取者提供可视化的指引。运用图形化与可交互的技术,降低信息获取的阻力、降低信息加工的阻力、降低运用信息的阻力。如会议说明、活动指引、路线指引、产品说明、工作部署等,均属于此类。
第四条 微课的建设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视频图像构图要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摄像镜头应保持与主讲教师目光平视的角度。主讲教师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视频技术规格符合以下要求:
(一)视频信号源: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建议采用16:9,720p或1080p。
(二)音频信号源:教师讲授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
3.视频分辨率: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请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
4.视频画幅宽高比:视频画幅宽高比为16:9,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四)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五)封装
1.视频采用MP4封装,单个视频文件小于200MB。
2.字幕文件采用SRT格式,中英文字幕需分成两个SRT文件。
第五条 微课的评价标准
第六条 其他
本规范解释权归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6月15日